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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7.快乐日

发布时间:  浏览: 次  编辑:福三哥
267.快乐日

伴奏
原唱




第267首 快乐日Happy Day 多德里奇(P.Doddridge 1702-1751)作词(1735年);里姆鲍特(E.F.Rimbault, 1816-1876)作曲(1876年) 快乐之日我意立定,信我耶稣救赎我灵, 那时心中,实在高兴,愿到四方,传扬主名。 受主大爱,怎不感恩?我今奉献,全心全身, 在主殿内,誓约立定,众人听闻,快乐欢欣。 我与耶稣相爱相亲,祂为我主,我为祂民, 祂引导我,我随祂行,领祂恩言,听祂慈声。 动摇的心今已稳定,主为大君,我愿归顺, 主内寻得更美福分,属天喜乐充满我心。 至高天父听我誓言,愿此誓言日益贞坚, 及我度过世上流年,永赖此约与主系连。 快乐日,快乐日,耶稣洗净我众罪孽; 主教导我,警醒祷告,快乐度日,谨守主道; 快乐日,快乐日,耶稣洗净我众罪孽。 这首诗乃英国独立派牧师多德里奇所写。他的祖父原是英国圣公会的牧师,因倾向于独立,不愿受国教的约束,竟被革除圣职;他的父亲也就随着脱离了国教。他的母亲原是从欧洲避难来英国的清教徒,这就是多德里奇从小就有独立,改革,创新的思想。 青年的多德里奇因家境贫寒,无力上大学,有人愿意出资帮助他入牛津大学,但以毕业后必须在国教内当牧师为条件,被他拒绝了。乃自己半工半读,在非国办的学校毕业。多德里奇21岁担任独立宗牧师后,突出地表现他独立自主,自办教会的精神。他主张自办神学,培训人才,提倡艰苦奋斗,自学成才;他要求同学们自己努力,严格要求自己,使独立宗的教牧人员,文化和神学水平,宗教修养等方面,超过条件优越的国立名牌大学和国教神学院。他的这种努力,不但对英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作出了贡献,并使独立宗教会在美国也得到了稳固建立。他鼓励并训练年轻的教牧人员到农村去从事布道工作,并全力促进非国教的牧师,信徒联合起来,办好平民的教会。 由于多德里奇一生好学不倦,终使他成为一名多产作家。除圣诗外,他还编过一部圣书注释和《心灵宗教的兴起与发展》一书。他胸襟宽大,思想进步,善于与其它教派的同工同道合作共事。一生创作圣诗约400首,都是在他去世后于1755年出版,广泛地被各派的圣诗集所选用。 这首广泛流行的圣诗,可用于许多场合,如举行洗礼,坚振礼。(坚振礼:在公教会和若干传统教派中为受过洗,特别是婴孩洗的信徒,请主教或牧师为他们举行的按手礼,以表坚信不渝),也可用于布道会,奋兴会。据传英国安娜女皇的女儿受坚振礼时,特选了女皇所最喜爱的这首诗,在礼拜中唱颂。有位记者在座,听见之后,大受感动,回来后立即执笔向报社作一报导,盛称这首歌感人之深,是英国有名的桂冠诗人丁尼森所作,并自作聪明地说:只有像丁尼森那样有学识,有灵感,道高笔快的诗人才能写出这种有力的歌词。其实这首诗是多德里奇之作。 多德里奇习惯于用自己所写的诗作为讲道的总结,带领会众唱颂。这首诗是在他以历代志下第15章第15节所载“犹太众人为所起誓欢喜,因他们是尽心起誓,尽意寻求耶和华”这段经文,作为讲道后所配的圣诗。原题是《我们与神立约的欢乐》。 曲调名《快乐日 Happy Day》,是英国音乐家,管风琴家里姆鲍特所写。他不但为多德里奇的诗配了曲,而且写了这首诗的副歌并配曲(多德里奇的原作是没有副歌的)。 里姆鲍特生于伦敦,终生在伦敦工作。他是乐曲编辑者,同时又在伦敦的瑞士人教堂任管风琴师。美国哈佛大学曾请他去教授音乐,但因故未能成行。他父亲是个音乐家,他是从他父亲学习音乐,也曾在查理.韦斯利的孙子塞缪尔.韦斯利处学习过音乐。 多德里奇作词的还有《颂瓒诗歌》旧版第90首《警醒走路》,《赞美诗》(505版)第323首《主的仆人》。由里姆鲍特作曲的还有《赞美诗》(505)版230首《我需要至宝主耶稣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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